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指导项目负责人组建稳定、高效团队,制订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防止出现立项项目成员不积极参与研究、项目无法按预期实施等情况。
(二)项目分类。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项目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申报参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
(三)项目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项目分类分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确定校级立项,按照比例推荐“省创计划”项目。
(四)项目支持。
根据省厅通知提供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
各学院广泛发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择优申报。
2.材料填报。
各学院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三教S530。
材料包括:项目计划申请书(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指定邮箱。
(六)专家推荐。
2023年省厅项目评审继续采用专家互评方式,请各学院积极推荐。
1.评审专家推荐范围。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项目指导教师,并自愿参加“省创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2.推荐评审教师数量。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鼓励积极推荐项目尤其重点项目指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推荐教师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时间。
根据前期通知,结题验收工作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
(二)强化成果总结。
结题报告、各项目需附成果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包括: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
三、其他要求
(一)考虑负责人可能毕业离校等因素,项目实施原则上为一年期。项目一经立项实施,涉及增加、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等事项信息,无必要的原因和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二)本通知中所有要求提交报送的材料,涉及需加盖公章的,应以学院公章为准,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6915016
报送邮箱:276917665@qq.com。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按照重点推荐顺序排序)
4.推荐专家表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