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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增强其凝聚力,构建先进班集体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决定启动2023级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烟台理工学院2023级所有班级。

二、创建时间

2023年10月——20247

三、申报优良学风新星班的基本要求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创建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班级学风建设工作有规划、有举措,工作推动规范有序;班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班级到课率在98%以上,积极打造无手机课堂;晚自习出勤率在98%以上;班级考试通过率在90%以上,考场纪律严肃,无作弊行为,无违纪学生;班级卫生成绩在8分以上;积极开展各项学术科技活动,形成勤奋、严谨、诚信、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同学;

4.班级凝聚力强,形成积极上进、热爱集体、团结互助、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5.班级同学全部知晓优良学风新星班申报、立项、创建、考核评选、表彰宣传流程并支持、参与班级创建工作,创建效果显著。

四、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的工作程序

创建活动工作程序为创建申报、创建实施、各系自评、学院评审、表彰宣传五个阶段。

1.创建申报

2023年10月28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填写《**学院2023级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名单汇总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将打印版和电子版交到学生处卜老师。

2.创建实施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为创建阶段。申请创建的班级根据本班的具体情况列出实施方案并开展工作,实时记录工作信息。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院不定期检查班级的创建工作。

3.各学院自评

2023年10月进行评选。参加评选的班级,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写出总结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予以具体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无名额限制。

4.学评审

各学院在公示评选班级后,将推选结果并附有关材料报学工部审核、确定本学期优良学风新星班表彰名单。

5.表彰宣传

学校对获奖班级将与学风表彰大会一起表彰,并通过网站、展板等形式对获得优良学风新星班荣誉称号的班级进行宣传。各学院也应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进行表彰和宣传。

附件:

附件1:烟台理工学院2023级各学院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二○二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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