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2年10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级优良学风新星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是各学院自评阶段。参加评选的班级,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写出总结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予以具体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无名额限制。请各学院各班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如实上报各项数据,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此次评选将作为其他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将评选结果于10月28日之前将打印版盖章和电子版交到学生处卜老师。
附件:2022级达到优良学风新星班标准班级统计表
2022级未达到优良学风新星班标准班级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