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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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1 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 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续贷工作组织,强化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续贷远程受理的政策宣传,及时组织贷款学生提交续贷申请, 组织毕业贷款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力求实现不漏一人。各学院要继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 宣传栏、校刊校报等方式,抓住高考后、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以及每年 5 月份的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增强金融安全防范意识,远离不良贷款。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工作指引内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号入座,各项具体工作要明确 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请各学院于 2021 年 6 月 7前将工作指引执行情况,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的形式报送至学工部卜小凡老师
学工部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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