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思字〔2021〕1号)精神,加强疫情期间对师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做好心理调适,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疫”路同心温暖守护健康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结合学院实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活动内容
各学院请围绕本年度教育月主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以下活动形式以供参考。
(一)宣传教育活动
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面向师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家长心理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着力培养学生乐观豁达、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二)文化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文化、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咨询辅导活动
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学生自助或求助意识。
(四)疏压解困活动
在线上线下教学切换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恋爱情感、集体生活、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关心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等,在心理疏导、身心成长、积极品质培养等方面给予学生更多关怀和帮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组织开展,结合持续进行的“六个一”活动,全面统筹规划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培育品牌, 资源共享
加强品牌培育建设,充分发挥精品特色活动和优秀展示作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丰富拓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资源。
(三)加强宣传,注重推广
注重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共同营造浓厚氛围。请各学院将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材料(策划、总结、新闻稿等)纸质版,于6月3日前报送至三教S517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5081
烟台理工学院
2022年5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