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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统筹整合全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力量,为一线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方案,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现决定面向全校思想政治辅导员开展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成果应用等,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使之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最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职责

1明确责任,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工作室定期邀请校内外优秀辅导员开展本方向的交流学习,以研究专题的方式组织相关的讲座、研讨会、辅导员沙龙活动,培育辅导员精英团队,带领工作室真正做到为学生服务,为学校服务。

2、精准定位,解决实际问题。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组建的辅导员工作室要注重融合资源,探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主持人要根据工作室主题明确工作室定位,进一步凝练建设方案,明确研究方向。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切实解决学院学生工作的难点问题和困惑,与学生建立常态的互动关系,建立工作案例库。

3承担专题,培育精品项目。工作室根据建设规划,以在某一专题工作领域的特色工作为具体依托,总结好的做法,立足本学院,面向全校,提供个性化辅导、咨询和服务。辅导员工作室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和潜能,打造全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开展全校示范性的主题活动(包含主题班会、主题团会),努力培育建设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全省示范性的主题活动。

4群策群力,开展理论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够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编著、专著等方面取得突破。每个工作室每年至少完成一项研究任务,并制定成果转化具体措施,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5勇于创新,提炼工作品牌。辅导员工作室要在各自选择的主题领域梳理基础工作,积极创新实践,提炼形成工作品牌,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把工作室建设成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

三、建设方向

学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将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探索、从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学生个性化教育、学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网络行为引导、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选择,组建若干个工作室。工作室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

四、建设周期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首期建设时间为2年,各工作室要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各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五、申报条件

(一)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为专职辅导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并能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

(三)辅导员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一般为3-8人,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四)每位专职辅导员仅能担任1个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位辅导员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2个。

六、管理考核

辅导员工作室每年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年终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每年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指导。

辅导员工作室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管理指导。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组对辅导员工作室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辅导员填写《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于2020年9月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办公室丛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7278763@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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