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烟大文经院字[2019]132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据《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列示的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文件中列示的评选条件评选,各学院(部)限额1人推荐申报。
因我校2019年11月重新修订了评教办法,《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中评选条件第4项中“近六次教师能力综合评价至少有五次位Top前20%”标准做如下解释:
2020-2021-2学期之前(包括2020-2021-2学期)连续六学期即2018-2019-1学期起评教成绩至少有五次居所在学院排名前20%。
二、评选程序
1.拟参加评选的教师需填报《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学院自行成立评审专家组按《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严格把关,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择优推荐到学校参评。
3.教务处将上报的符合条件的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评审小组对所申报的项目逐一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过公示无异,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即被确定为校级教学名师。
三、名额与奖励
1.教学名师每年评选一次,每届不超过一名。如无合适人选,本年度空缺。
2.对被评为教学名师者授予“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3.学校教学名师可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四、申报材料
教学名师需提交材料:
1.《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打印稿一式3份;
2.《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打印稿一式1份;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需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返还原件);
4.请提交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教材样书除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请各教学单位统一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831790@qq.com),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综合楼S427办公室刘老师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
2.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教学名师评价指标体系
3. 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 烟台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