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训练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训练 >> 正文

转发: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要求细则

发布日期:2021-09-26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烟台理工学院教学要求细则下发,请大家认真学习执行。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以下具体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教学中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要赏识学生,发掘学生的长处和潜能。

2.备课要充分,既要有前沿性的理论知识,又要有适应社会需求的实践性指导。

3.精心上好第一堂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重视学习方法的传授。把自己的学习心得、其他同学好的学习方法传授给学生,帮助学生摸索出适合自身特点的高效率的学习方法。

5.教学中要因材施教,既要考虑学生特点,关注基础相对较差的学生,又要考虑学科水平和就业要求。精选教材优质内容,理论讲授内容要考虑本校学生特点,强调实用性。鼓励教师结合学生特点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与创新。教师应该掌握教学大纲内容,按照指定的课程教材和教学日历授课。

6.课堂上加强和学生的沟通与交流,与学生形成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的专注力。

7.教学中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培养能力,特别要强化掌握外语、计算机和从事相应职业的实际能力,以适应人才市场需求,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8.课后要有作业、相应的练习或思考题等,应在教学日历表中安排必要的答疑课。学校将对此进行抽查,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9.教师于第一节课向学生宣布本课程的具体要求,整个学期过程中要加强课堂考勤,杜绝迟到、旷课现象,于期末考试前按《学生手册》的要求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对缺课达总学时1/3(含1/3)以上或无故旷课3次以上(含3次)的学生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并将名单于考试前报相应学院(部)的教务员处备案。

10.任课教师发现课堂管理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相应学院的团总支书记联系。

(文法学院:电话6915173,二教B622;外语学院:电话6915183,二教B627;经管学院:电话6915193,三教S333;机电学院:电话6915231,三教S316;食品学院:6915165,三教S407;建筑学院:6915105,三教S401;信息学院:电话6915207,三教S416;会计学院:电话6915057,三教S301;人工智能学院:电话6771719,三教S420)

11.按时将下列教学资料交到相应学院(部)的教务员处存档,作为教学质量评价之必备材料:开课第二周交教学日历;考试前,提交由学院(部)院长(部长)审核过的考试试题(包括A、B卷,A、B卷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及试题审核单;考试结束后,最晚至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交齐试卷分析报告、成绩单、学生试卷等所有考试资料和教学记录表;各类实践课程在课程结束后按照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报告进行批阅并提交存档,同时提交成绩单和相应的总结报告等资料。

12.期末考试的具体要求执行《烟台理工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13.调、停课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烟台理工学院关于严格调、停课审批制度的规定》办理手续,网上登录烟台理工学院的综合教务系统,填写调、停课申请,经教师所在学院(部)院长(部长)审批通过后生效,由任课教师自行通知学生,并按要求及时补课。

14.成绩变更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学生成绩反馈信息周,如发现成绩存在遗漏或误录时,任课教师在综合教务系统网上提交成绩修改申请,说明修改原因,提交学生考核材料;开课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

15.使用机房的老师请在开学前一周(课程设计老师最晚请在开课的前两周)将使用的软件要求以书面形式报现代教育技术部(电话:6915162,一教412室),以便能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16.需要做实验的老师,课表中没有安排的,请在第一周与学生商定实验时间,然后与资产管理部联系确认实验课时间。(电话:6915158,二教317室)

17.使用多媒体和语音室的老师,需要软件和上课要求请在上课前一周与现代教育技术部联系,一教电话:6915160,一教408室,二教电话:6915148,二教A区317室。

另外,非常欢迎广大教师积极为我校的教学献计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烟台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


附:人工智能学院联系方式: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自动化三个专业;电话:6771721,三教S418,邮箱:zhangjiping@yitsd.edu.cn

教务处的电话: 6772296(三教S427),6915021(三教S430)。


上一条:人工智能学院学年评价工作情况进展
下一条:人工智能学院9月份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