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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     点击: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1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2021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三类,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见附件2)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的子课题,按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数量

2021年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以高校专任教师数、2020年重点项目立项情况、“双高”建设情况、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等统筹确定(具体见附件3)。为更好发挥“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类教指委)的引领带动作用,每个专业类教指委可以向我厅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限额。

重大专项和子课题原则上每个立项选题只立1项,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是否申报;每校可申报 1 个重大专项,还可申报 1 个子课题,重大专项和子课题均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省本科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申报限制。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和子课题,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高校应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项目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我厅推荐申报。

各专业类教指委自行制定推荐办法,并履行集体推荐程序确定推荐项目,具体工作由主任委员统筹、秘书长协助。获推荐项目应在第一完成单位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我厅推荐申报。

四、项目立项

(一)面上项目。高校向我厅推荐申报的面上项目,由我厅审核后直接予以立项。

(二)重点项目。高校、专业类教指委向我厅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未被立项的重点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申报推荐单位意向,可转列为面上项目;专家评审成绩过低的项目,不予转列。

根据教育部和我厅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推荐申报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20项项目,直接纳入省重点项目统一管理,本次不再重复申报。

(三)重大专项。高校向我厅推荐申报的重大专项,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其他类型项目。鼓励高校结合各自优势特色联合申报。

五、经费支持

高校应承诺对本校推荐申报的所有项目(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和依托本校申报的各专业类教指委推荐项目)安排支持经费,具体额度由高校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确定,一般不低于 5 万元/项。省财政安排专门经费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其中重点项目支持经费 5 万元/项,重大项目支持经费额度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确定。

六、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我厅会同申报单位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组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改系统”,http://221.214.56.13:8324/bkjg/),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高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二)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我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七、其他事项

“教改系统”将于2021年9月27日开放。高校负责组织项目主持人登录“教改系统”,于10月11日前完成《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文件并命名“学校+教改立项”后,作为附件分别上传。

2021年9月底前,各高校要将本校2018-2020年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和《山东省2018-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玉丽、代善成

联系电话:0531—81676704

电子邮箱:gaojiaochu@shandong.cn


附件:

  1.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3.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申报限额分配表

  4.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5.山东省2018-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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